涟源市第一中学是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全日制公办学校,校址在蓝田光明山原国师旧址。学校溯源于1938年创建的国立师范学院,1946年确定为省立十五中,1952年更名为涟源一中,1980年被定为湖南省重点中学,2012年被定为湖南师范大学附属蓝田中学。学校以“仁爱精勤”为校训,确立了“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为教师专业发展铺路”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模式,为涟源和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2018年高考,学校600分以上147人,一本上线607人,二本以上988人,录取清华大学2人。根据娄教发〔2019〕5号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秋季面向娄底市范围招收高一新生1200人。
一、招生计划
其中,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某初级中学指标生=该校初三毕业生人数÷涟源市初三毕业生总人数×600,四舍五入。
二、考试报名
(一)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三毕业生,4月16-26日在所读初中学校参加娄底市中考报名。
(二)所有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采集,考生图像信息以身份证为准。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
1.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地理、生物10个学科,计入总分。
2.语文满分150分;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其它学科满分均为100分。
3、所有文化考试科目由娄底市统一命题、统一闭卷考试、统一网上评卷、统一公布成绩。
4.英语试卷由听力、笔试两部分组成,同堂考试。听力考试分值为20分。
5.考试日期与时间安排如下:
6.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涟源市教育局于5月11-16日在涟源市一中田径场统一组织实施,成绩按总分100分计入中考总分。
7.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由涟源市教育局指导在我校田径场组织实施。测试时间,5月25-26日。特长考生5月21-24日下午4点止到我校教务处报名。报名时须带照片2张、学生身份证、学籍卡或中考准考证或初中毕业学校证明、报名费。
(二)综合素质考查科目
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及音乐、美术等科目的操作实践能力考查、初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所读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三)外地学籍生测试。学校招收适量返乡的非娄底市学籍初三应届生,不占招生分配名额。报名时间7月1-5日;报名地点,涟源一中办公楼二楼教务处;报名时交验:学生家庭户口本、初中毕业证、学考准考证(或学籍卡)、学生素质报告手册、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测试时间7月6日,测试内容语、数、外、物、化五科。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我校招生志愿包括指标生批志愿、特长生批志愿(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和普通高中一般计划批志愿。指标生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特长生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体育、音乐、美术只能三选一,多选无效);一般计划批志愿栏设五个平行志愿。
(二)填报方法
高中特长生批志愿填报在5月23-30日进行,指标生批志愿和一般计划批志愿填报在7月1-5日进行。往届生不得报考我校。
考生志愿采取纸报和网上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娄底中招网:www.hnldzz.cn),以网上填报志愿为录取依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考生号和初始密码(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数),进入娄底中招网上采集系统,根据本人意愿填报和修改志愿。
五、建档工作
考生电子档案是我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三个部分。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考学校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六、录取管理
(一)录取依据
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音乐、美术考查结果是我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测试成绩连同其文化成绩一并作为特长生的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音乐、美术考查等级按照非“D”即入的原则。
(二)录取分数线
我校新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娄底市中招办根据招生一般计划,按照1︰1.1比例划定;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娄底市省示范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原则
1.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和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指标生计划和一般计划按1:1进行投档录取。
2.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即:⑴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⑵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的先后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直至找出优先者。
3.指标生的录取。根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指标生志愿以及考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录取。填报了指标生志愿的考生,其成绩在毕业学校的排名不得低于该校指标生计划数1.5倍的位置。
4.体育、音乐、美术类特长生的录取。根据市中招办确定的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专业测试和文化成绩提出录取方案送涟源市教育局、娄底市中招办审核后录取。填报了特长生志愿的考生必须有相关的专业测试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5.补录。师范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批落选考生,若填报了我校一般计划批平行第一志愿,按规定补录。
6.我校7月13-15日派专人到涟源市各初中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涟源市以外的录取考生到我校教务处领取通知书。7月18-19日新生来校报到,8月22日开始参加军训。9月1日学校开学开讲。
(四)录取规定
1.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未经批准不得改录、改读其它学校。录取后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按上级文件规定,我校不招收高中择校生,不招收高中借读生。非省示范高中的学生不能通过转学途径到我校就读。
3.考生可在“娄底中招网”(网址:www.hnldzz.cn)及市中招办指定的其它渠道查询录取结果。考生在该网站输入考生号及密码进行查询。通过以上途径查不到录取结果的录取通知书无效。广大考生要避免上当受骗。考生若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娄底市中招办反映情况。
4.新生录取入学后,学校组织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优惠政策
(一)烈士子女加50分(须有市民政部门证明);
(二)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活动(含机器人)或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5分,研究性学习(个人项目)获得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
(三)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的纯二女户的女孩,在初中应届毕业并参加当年中考者加5分(须有市计生部门证明)。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
凡申报优惠加分的考生,5月8日前须在初中学校出示证件,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公示。优惠加分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18日。
八、组织领导与管理
(一)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校长吴梦周任组长,副校长戴功仪任副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姚毅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采取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做到政策公开、办事公正。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三)学校按照“阳光工程”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四制度”、“五监督”、“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四制度”即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监控制度。“五监督”即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录取的全程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监督。“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有关考生的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投诉处理结果公开。“六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准提前开学。
九、本简章由涟源市第一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我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38-4980687,4980319,监督电话:0738-4980038,网站http//www.lysyz.cn, 邮箱4980319@163.com,微信公众号lysyz49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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